蚩尤故里铸辉煌-新化县信访局
一、单位概况
新化县信访局(加挂县调纠办牌子)成立于2002年10月,其前身是新化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信访办),2002年10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信访办与调纠办合署办公。新化县信访局是新化县委、县人民政府所属的综合性常设协调机构,行政级别为正科级,新化县信访局下设办公室、接访股、督查股、调纠股、复查复核股、办信股等6个股室,现有干部职工28人。
二、主要成绩
近年来,我县始终恪守“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民本是第一追求”的执政理念,将信访维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铺开“领导干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案件大化解、信访秩序大综治”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源头防访和机制化访等长效机制,引领信访工作负重前行,效果比较明显: 2010年1月至11月底,我县进京非正常上访登记1批1人次,无进京集访,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成绩在全市排名第一。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特护期,我县均成功实现到沪、到粤“零上访”。 2011年度我县进京非正常上访登记仅4批4人次,到省非正常上访登记2批2人次。同时,2年来共成功化解各类疑难信访老案385件。2010、2011年连续两年在全市县市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第一名,在全省率先组建群众工作中心,办信工作被确定为全省红旗单位,我县在信访工作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得了上级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主要做法
1、群众工作统揽信访:
按照上级的要求,县委专门研究下发了《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场、办)成立了群众工作站,向村(社区)、有关企业派驻群众工作组,健全村级信访信息员,形成以县群众工作部为龙头、乡镇群众工作站为纽带、村(社区)群众工作组为基础、村民小组群众工作信息员为前哨的群众工作网络。
2011年,县委、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拔专款1000万元新购置并高标准装修县群众工作中心1500余平方米,并于2011年8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信访局、维稳办、涉法涉诉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警务中队进驻办公,同时,一些重点县直部门也在大厅设立接访窗口。
2、推进领导干部接访:
2010年,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每周星期一为“全县无会日”,确保县乡两级接访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制定了《新化县2010年度县级领导定期接访日程安排表》,将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列入表中,并将相关信息以文件和在电视台播放的方式一次性向社会公示。
2011年,县里明确规定:县本级每周星期一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或县委常委、副县长1人带班接访,县委督查室和相关部门派一名负责人陪访。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星期一公开接访上访群众,星期二至星期五其他党政领导值班接访。为确保乡镇、部门领导接待落到实处,大力推行接访“三联单”制度。县信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级领导定期接待信访群众流程》,对信访人登记、候谈、接访、离去及督查落实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在现场接访的过程中,县信访局派专人全程详细记录,按上访顺序依次设立了信访档案,按照“一案一号、一号一卷、一日一疏理”的要求建立了信访卷宗,由专人负责跟踪督办。
按照“谁接访、谁包案、谁督办、谁落实”的原则,建立了与“大接访”密切相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将包案工作的办理情况列入了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2010年,我县开展县级领导定期接访活动45次,共接访信访人员463人次,2011年,开展县级领导定期接访活动48次,共接访信访人员587人次,到期案件全部成功办结。同时,2年来县级领导带案到相关乡镇下访35次,化解疑难信访问题75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3、信访积案化解攻艰:
2010年以来,我们继续按照“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新的矛盾不再积累、群体性事件快速处置”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和结案销号标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诉息访不放过,努力在推动问题化解工作上出实招、练“做功”、求实效。
一方面我们注重方法创新。坚持“老案新办”、“老案快办”、“老案实办”、“老案活办”。坚持原则不让、细节不缠、把握分寸,通过采取集中会商、调解仲裁、公开听证、救助救济等办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处结质量。对于信访诉求,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合理因素,我们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确保有理诉求得到解决,实际困难得到排解,错误观念得到纠正,违法行为得到制止。
另一方面我们注重督办问责。我们严格督办,并将重点放到进京访、重复访、京省集访和交办案件办理上来,切实改变只注重接访、不注重化解、一接了之和案结事不了的现象;同时,整合信访督查资源,形成督查合力,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和影响较大的信访事件,由纪委效能室牵头,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联席办进行专项督查;通过联合督查、专项督查、个案督查等方式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到位。我们坚持“以案问责”,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责任部门负实责、协同部门负联责,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对在两个月内达不到治理目标的,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职办信访,直至案结事了或完全稳控;一个月后仍达不到治理目标的,县委责令责任单位责任人引咎辞职。
2010年,我县先后4次集中交办并成功化解各类疑难信访老案167件。2011年成功化解各类疑难信访老案174件,中央、省、市各级交办案件,到期办结率均达100%。
4、完善信访责任体系: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强化各级各部门主动抓信访的意识,2010年进一步完善了《新化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信访事项责任包干方案》。同时,强力推行信访工作预警否决和挂牌整治力度,对信访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位列全县倒数第一的单位,坚决实行“黄牌警告”;对年度考评得分低于60分且在乡(镇、场、办)或县直单位中分别排名全县倒数第一名的责任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还加大了“预否决”力度,“预警”效果非常明显。2010年,先后对8个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对一个单位实行了“预否决”。 2011年,我县又出台了《新化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先后对信访工作不力的多个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对桑梓镇、白溪镇实行年度信访工作“预否决”。由于加强了“预警”和“否决”力度,各单位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绩效意识均得到了有力强化,真正构建了全县大信访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社会大局稳定。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010年以来,县信访局利用开展“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契机,在局机关认真开展了“我能为信访群众干什么、我为信访群众干了什么、我为信访群众干成了什么”的自我剖析行动,着力打造新时期信访干部形象,在接访股、办信股、办公室等股室均设立了党员服务示范窗口,推行“五个一”优质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待,一声问候暖身,一个满意答复。同时,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发挥督办推动职能,着力在“事要解决”上出实招、下功夫,推动化解了大量老案积案,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得到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