蚩尤故里铸辉煌-新化县城管局
概况 新化县城市管理局组建于2003年3月,2011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新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能。设六个股室:办公室、市容管理股、公用事业股、综合执法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下辖七个职能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绿化所、路灯管理所、灯饰广告管理办、天华广场管理处、城管大队、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2011年,有工作人员382人(移交给交通局42人),管辖范围从老城区中心区域2平方公里扩展到全城规划区域约20平方公里,清扫保洁面积从45万平方米增加到165万平方米(不包括移交给社区的约50万平方米),路灯从1460盏增加到6700余盏,绿化面积从18000平方米增加到21万平方米,环卫专项设备从仅有2台洒水车增加到拥有各种专用车辆41台,新建了全省最好水平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娄底所有县级城管局中率先开工新建办公楼;新化县城从脏乱之城成为省级卫生县城和全省十佳县城。
环卫工作:2010年,环卫清扫保洁面积147万平方米(不含社区约40万平方米),日处理清运生活垃圾210吨,环卫生产作业车辆37台,聘请环卫一线清扫工312名,聘请驾驶员、收集工等48名。2011年,环卫清扫保洁面积165万平方米(不含社区约50万平方米),日处理清运生活垃圾220吨,环卫生产作业车辆40台,聘请环卫一线清扫工346名,聘请驾驶员、收集工等52名。主要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城区生活、医疗、工业和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与城区环境卫生和建筑、淤泥、渣土的监督管理,接受城区居民、个体户、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有偿处置生活垃圾,城区各单位、门店、个体户、企业等生活垃圾的代运、消纳、处理等费用的收缴。2010年获得全县双创工作(主创单位类)先进单位201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9月娄底市城管系统第五届篮球比赛优胜奖,2010年度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0荣获娄底市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娄底市总工会五一先锋集体、全县双创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荣获娄底市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全县双创工作三等奖。全局获得的部分荣誉: 2011年度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全县双创工作(主创单位类)先进单位。
路灯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负责对城区路灯灯具、灯架、灯杆、灯座维修和清洁,检查和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维修,依法查处破坏道路照明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2010-2011年完成小街小巷,环城路、资江二桥、沿江风光带、县政府南门、天华广场、跑马岭路及新洋路等路段的新建、改建工程,新增路灯1350基(盏),城市规划区路灯增加到6700余盏,在娄底率先实现城区照明无死角。
城市绿化:一是负责城区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禁止单位和个人擅自更改绿化规划、占用绿化用地。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二、负责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绿化工程,按规定期限完成绿化任务。三、负责对古树名木登记备案管理,禁止迁移古树名木。四、禁止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修枝、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等行为,对违章者依照湖南省政府第125号文件《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给予处罚。2011年底,我县城市绿化覆盖率35%,城市绿化率38.2%,人均公园面积9平方米。
整治违规广告:负责城区规划范围内广告、霓虹灯、电子屏、招牌等的规范管理、审批及监督,2010-2011年清理整顿不规范广告3000多块,拆除违规广告100多块。2010年将城区违规违章户外广告全部拆除。
垃圾处理:自营运以来,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220余吨,全年8万多吨,完成场内绿化、渗透池、办公楼等配套工程建设,呈报的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有望获得800万元左右的无偿投资。
城管执法:负责对新化县城区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察管理工作,2010-2011年处罚占道经营、占边经营1876人次,查处流动摊担2354人次,拆除不规范门店招牌125块,没收“人”字形招牌331块,查处乱倒垃圾253例,查处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行为197人次,拆除违规雨篷42个,拆除水泥台阶45处,查处乱堆、乱挂现象143处,取缔洗车场6个,取缔占道加工作业42处,组织捕杀流浪家禽家畜163只,铲除菜地21处,查处“牛皮癣”案件43件,没收广告纸746斤。
广场工作:负责天华广场市容秩序管理,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彰显窗口形象。
组书记、局长:杨慧诚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建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菊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荣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游黎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育山
监察室主任:余飞舟
武装部长:杨宗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