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县城建投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1月29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来到县城建投就首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县城建投领导班子、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部长参加汇报会议。
根据《新化县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并于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目前,县委首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时间。为深入掌握各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彰显巡察成效,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首轮被巡单位开展一次为期两天的交叉督促检查。
此次督查以听取汇报、翻阅台账的形式展开。汇报会上,组长李移星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时限、程序和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城建投董事长康钦献汇报了县城建投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会后,巡察组对照城建投报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逐条翻阅核实了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的14个问题整改落实资料。巡察组对城建投的整改工作给予肯定,对存在的个别问题提出建议,并要求单位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持续发力、确保所有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着落,条条有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