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县委“绿色崛起、科学跨越、向陋习宣战、向文明进发”的战略部署,根据县、镇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和“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发展实际,切实减轻村民经济负担,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形成我村禁燃禁炮、婚丧喜庆从简、环境卫生创建等村规民约,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一、 全村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严禁在村辖区内燃放烟花炮竹,包括过年过节,操办红白喜事,祭祖扫墓等。提倡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网络点歌、鲜花等低碳、环保、节俭的喜庆方式。
2、户籍或居住在我村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党员、贤达人士带头自觉遵守,还应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党员违反规定的罚款1000元,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且一律评为不合格党员或村组干部。
3、严禁村组干部、党员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农户帮办红白喜事,否则一律罚款500元,且全村通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对操办红白喜事、游庙等途径我村,燃放鞭炮不听劝阻的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清除因活动而留下的废弃物。
5、对村民中不讲素养,执意违反禁燃禁炮规定的,罚款500-1000元,且取消村级福利,同时村支两委在就医就学、社会救助、建房等盖章签字上采取制约措施。
二、 喜事新办:
1、大力提倡婚庆、寿庆、乔迁等喜庆事宜一切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讲排场,不相互攀比,遵守禁燃禁炮规定,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
2、本村喜事一律不得互相赠送拱门,龙门不准超过1个,其他拱门一律不超过2个,应避免堵塞交通,造成安全隐患。
3、迎亲车队不超过6辆,坚决杜绝攀比之风。
4、婚嫁宴席原则上只邀请内亲,控制宴席规模和宴席标准(10桌左右,每桌200元以内)。寿庆、乔迁喜宴提倡简办或不办。
三、 丧事简办:
1、提倡丧事一切从简,丧事过程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选择文艺演出、电子爆竹、播放哀乐、开追悼会等方式来缅怀逝者,有条件的村可购置移动音箱免费提供使用。
2、道场不得超过3天,颁赦环节不准超过3庙,颁赦和出殡途中不准亲戚朋友燃放烟花爆竹。
3、提倡亲友按风俗人情适当送现金礼,不送拱门,主家最多可设龙门1个,拱门2个,提倡不设,乐队、龙队、腰鼓队总人数不准超过20人,除了主家穿孝衣外,治丧过程中不发手巾、香烟、白布、鞋子、雨伞等物品,鼓励村民相互帮助,不发工资,真正减轻丧主家负担。
4、提倡厚养薄葬,治丧过程大操大办体现不了对老人的孝道。只有在老人有生之年多陪护,细微处多关心,才是真正的尽孝道。
四、相关规定:
1、村里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和禁燃禁炮工作组,主任或组长由支书村长或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负责本村禁燃禁炮、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工作事宜,由村支两委明确交办任务、工作要求,按月公布通报工作动态(执行情况)。
2、凡户籍或居住在我村的各级干部职工、教师、党员和组长必须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善意提醒,规劝他人,对违反村规民约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3、若办理红白喜事者,可提前或及时向村移风易俗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将利用广播、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通知。
4、如果执意违约、将其行为曝光于众,应受到社会批评,并按本村村规民约的规定处罚,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全村通报批评,村委会将从就学就医、社会救助、盖章签字等方面采取制约措施。
5、以上罚款一律纳入村爱心慈善基金,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或慈善救济活动。
6、以上关于美丽乡村创建、移风易俗规定的解释权归村支两委负责。
7、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请各村务必认真研究把环境卫生,森林防火,禁渔禁伐、家禽圈养等内容一并纳入村规民约。
注:本网转发日不代表公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