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财政扶贫资金整改的通知
各乡镇:
7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将来我省巡查脱贫攻坚工作,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是此次巡查工作的重点。经核查,当前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乡镇财政扶贫资金滞留严重;二是产业扶贫资金未使用;三是资金报账不及时,报账资料不规范;四是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等等。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整改,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效益,提高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的满意度,现就做好当前财政扶贫资金整改工作通知:
一、关于“乡镇财政扶贫资金滞留非常严重”的整改
针对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滞留财政扶贫资金严重的问题,请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务必将2017年以前各年度的财政扶贫资金于7月10日下午5点前拨付到村到项目。
二、关于“产业扶贫资金未使用”的整改
(一)2017年以前年度的产业扶贫资金整改:由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认真组织村支两委完善《产业扶贫奖补方案》、开展产业发展情况核查验收,填写贫困户产业验收登记表,造具产业奖补花名册,整理好会议记录,完善好公告公示资料,务必将产业扶贫资金在7月14日前以现金或打卡到户的方式发放到贫困户(资金发放时,没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非贫困户一律不得安排产业将补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产业奖补资金,产业奖补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00元/人、公告公示必须提前一周。)
(二)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要求:请各乡镇认真指导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在7月12日前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议,根据新统办[2017]01号文件要求,制定好2017年贫困户种养产业奖补方案,并充分征求扶贫对象意见,报送乡镇扶贫站、财政所、经管站备案,乡镇进行审核批复,并于7月14日前报县扶贫办项目规划股备案。
三、关于“资金报账不及时,报账资料不规范”的整改
(一)村级报账要求:村级在发放产业奖补资金时,在7月12日前完善好报账所需的实施方案、产业验收登记表、奖补花名册、会议记录、公告公示、资金发放表、审批表,并报至乡镇经管站、财政所。
(二)乡镇报账要求:乡镇要7月14日前将各村报账资料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完成乡本级审批。
(三)报账必备资料:(附后)
四、关于“擅自改变产业扶贫资金用途”的整改
2015年1月1日以前的产业扶贫资金,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充分征求了困难群众意见的,并保存了当时完整的会议资料的,资金确已使用到该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由村委会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报告,由乡镇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盖章,7月14日前报送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后,再下达项目调整批复。
2015年1月1日以后的任何扶贫资金都不得擅自变更用途,请各乡镇认真组织检查,发现有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一律严肃处理,并报处理结果。
以上问题的整改必须在7月12日前向县扶贫办报送整改方案,7月14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结果。
附:扶贫资金报账必备资料
新化县扶贫办
2017年7月9日
扶贫资金报账必备资料
一、所有扶贫项目资金报帐需要共同提供的报帐凭证:
1、审批表:新化县财政扶贫单个项目资金报帐审批表(样表1、必须有村级项目单位申报意见,乡镇扶贫工作站、经管站、财政所意见,扶贫主管领导意见)。新化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结算汇总审批表(样表2、以年度文号批次汇总,要有报账员、主管领导意见)
2、验收表:新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到村项目(样表3)、到合作社项目验收表(样表4)。
3、单个项目实施方案(要有领导小组、帮扶对象、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奖补办法及奖补标准、帮扶模式及验收细则等内容)。
4、原始凭证汇总审批表》(至少有经手、证明人、村负责人、理财小组人员签字)。
5、相关附件及公示照片(基础设施项目要有同一参照物的施工对比照附工程简介,种养产业项目要有计划和验收二次公示照片)。
二、按扶贫资金使用性质报帐需提供的报帐凭证
(一)基础设施
1、项目实施单位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内容包括:讨论确定建设的项目、资金来源、建设方式(承包?自建)、项目建设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必须完善村民到会代表签字),所有会议记录在村委记录本上(不用做报账,只村里可查)。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根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项目内容、建设地点及规模、受益对象、总投资、资金来源渠道、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有受益贫困对象参与的验收方式、项目效益等)。
3、工程税务发票(单价、数量、金额的材料销售清单、发票的付款方是项目施工方。收款方是材料供应商,并有经手、证明、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工程对外承包的,要有承包合同(合同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时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保证约定等)。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银行转帐回单用于经管站做付出凭证(原则上不能以现金支付)。
4、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决算表(样表5)
5、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有采购合同,属于招投标范围的,要有相关招投标资料。
(二)种养产业等发展项目
1、实物补助性项目的报帐
(1)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内容:讨论确定发展的项目、对象范围、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不用做报账、只村里可查就行)
(2)根据会议记录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对象、对象发展规模、采购方式、分配标准及方式、验收细则。
(3)有购销合同(有品种、质量、数量、单价、支付时间、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约定等)。
(4)有合格证或检疫证书复印件。
(5)原始发票或收货单(有相关人员签字)。
(6)项目实施对象分户领用报帐花名册。
(组别、姓名、建设内容及规模、奖补标准、领用数量、金额、领用人签字、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签字)。有合作社或示范大户的要有扶贫义务协议(具体体现利益联结机制)并有合作社帮扶对象花名册(样表7)
2、现金补助性项目的报帐。
(1)村民代表的会议记录(同实物性补助项目)。
(2)具体实施方案(同实物性补助项目)。
(3)分户种养补助花名册(同实物性补助项目)。有合作社或示范大户的要有扶贫义务协议(具体体现利益联结机制)并有合作社帮扶对象花名册(样表7)
要求:所有的表、据、字上都应完善相关人员签字手续和章印。
3、没有合作社或大户带动的传统种养产业项目
(1)村民代表的会议记录(同实物性补助项目)。
(2)具体实施方案(同实物性补助项目)。
(3)分户种养补助花名册(样表6)由乡镇汇总报扶贫办公示公开后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