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问题可举报?
怎么举报?
“12317”监督举报受理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据悉,6月1日湖南扶贫监督举报热线开通至今,接听近300通举报电话,举报内容出现最多的便是贫困户精准识别问题,即某村民该不该纳入贫困户范围问题。另外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招投标及个人想申请扶贫政策帮助等出现频率较高。 贫困识别与退出机制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4年的1月和6月即已分别启动了贫困人口、贫困村的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截至2015年1月全省704万贫困人口(国家确认数为640万,允许各省上调10%)和8000个贫困村的识别确认、建档立卡已完成。 脱贫攻坚规划与目标 省政府日前印发的《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力争2019年、确保到2020年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和11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比照)县全部摘帽,全省6924个贫困村分批全部退出;同期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全部脱贫;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贫困县摘帽当年,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达到8000元,2020年达到10000元(其他年份按比例测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率、贫困村退出率达95%以上。 相关规定点击这里查看。 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贫困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新闻多一点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精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政策支持。支持范围包括产业发展、就业培训、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和生态扶贫等方面。 产业扶贫 资金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含特色产业、电商、乡村旅游)的,给予一定的产业帮扶资金。具体标准由县里确定。 小额信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按照授信情况为其提供1-5万元、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 农业保险保费:为51个贫困县参加农业保险的贫困户补贴90%保险保费。 借款人意外保险保费: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意外保险的,最高可给予90%的保费补贴。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确定。 就业扶贫 交通补助:对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县区)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具体标准及拨付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具体参照我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发放程序执行。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各市、县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利率上限。 安居扶贫: 易地扶贫搬迁: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由县级政府统筹实施的安置房面积控制在人均25 m2;分散自建的按人均25 m2的标准给予不少于800元/ m2的补助。 危房改造:无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经农户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和三级公示,改造房屋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差异化补助政策确定。 教育扶贫: 教育助学: (1)学前教育:对在全省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 (2)义务教育:对就读小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的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1250元/生/年。 (3)高中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1000元/生/期,其他800元/生/期。同时,给予平均2000元/生/年助学金(各地根据实际可分1-3档)。 (4)中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职教育可享受2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对纳入到“一家一”助学就业工程的贫困学生,另给予2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共补2年,第三年推荐定岗实习并就业。 (5)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本、专科教育可获得平均3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和最高8000元/生/年助学贷款;硕士研究生可获得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和最高12000元/生/年助学贷款。 雨露计划: (1)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3000元/人的扶贫助学补助。中职、高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分别连续补助二年、三年、四年。具体标准依照省里相关规定执行。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劳动力参加市级培训补助120元/人/天,参加县级培训补助100元/人/天。 (3)就业培训:对接受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补助1500元。 健康扶贫 医疗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等渠道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确定。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 (4)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最高给予90%的保费补贴。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确定。 (5)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行分类救治,采取“先诊疗、后付费”。 兜底扶贫 社会保障 (1)对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对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补差发放低保金;对农村特困人员(原五保对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3倍发放基本生活救助供养金。 (2)对农村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散居600元/月,集中供养1000元/月。 生态扶贫 护林员补助 在4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通过购买劳务的方式,选择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胜任护林工作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岗为生态护林员。 来源:省扶贫办相关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