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通〔2015〕6号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应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切实维护高考秩序的通告》(娄政通〔2015〕4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高考期间对考区进行无线电、交通及噪音等管制,并适当延迟县城城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至8日),如逢工作日,全县城区所有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上午上班时间延迟至9:00,下午上班时间延迟至15:00,下班时间不变。
二、高考期间,全县所有高考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屏蔽仪,可能在一定区域内对无线电通讯造成影响,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三、高考期间,每日7:30—9:30、13:30—15:30,对城区各考点(新化一中、新化三中、上梅中学)门前和周边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非高考用车请绕道行驶,严禁随意泊车,严禁流动摊贩在上述地段摆摊设点;每日9:00—11:30,14:30—17:00,严格限制考点门前和周边主干道的机动车辆通行,严禁鸣喇叭,其中英语听力考试期间(6月8日14:40—15:40),考点周边主干道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包括高考相关车辆)。
四、高考期间及前一日(6月6—8日),考点周边产生噪音的经营性娱乐场所要暂停营业、建筑工地要暂停施工;严禁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特此通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