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成的原因看,大致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1)客观原因。①社会病态文化的消极影响。“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的说法,正反映了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它宣扬的不是勤劳致富而是谋取不义之财。这种病态文化思想为心生贪婪之人提供了貌似有理的理论依据。②社会舆论的误导。舆论媒介在报道“发家致富”的事例时,偏重于报道其收入与成果,而往往忽视其致富之路的坎坷与艰辛,以致激发社会各阶层人员的攀比心理,其中一些人便利用职务、权力、行业、岗位之便;用非法手段谋取私利。这种舆论的误导极大地刺激了某些人的贪婪之心,好多腐败分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造就出来的。③社会法制不健全。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社会法制不健全,用非法的手段谋取暴利,他们“行之有效”的行为,不仅强化了他们的贪婪心理,也刺激了不少人的贪婪之心。
(2)主观原因。①错误的价值观念。认为社会是为自己而存在,天下之物皆为自己拥有。②行为的强化作用。有贪婪之心的人,初次伸出黑手时,多有惧怕心理,一怕引起公愤,二怕被捉。一旦得手,便喜上心头,不断强化着那颗贪婪之心。③攀比心理。致富谋利,相互攀比,使一些人贪婪之心日增。④补偿心理。总觉社会对己不公,一有机会就会变本加厉向社会索取,以补偿过去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