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将听取、审议执法检查和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4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关于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会议有关文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谢勇、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肇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高克勤作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冯波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草案)》作的说明。近年来,湘台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在我省的投资,根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拟定了该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听取了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明波对《湖南省募捐条例(草案)》作的说明。为了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公益事业,促进募捐事业发展,规范募捐主体过乱、优惠政策不到位、信息不公开等行为,保护募捐人、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拟定了该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彭军良、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刚分别对上述两项法规草案作了审议意见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刚作的关于《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胡肖华作的关于《湖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在田作的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 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铸